水性聚氨酯防水涂料
本产品适用于建筑物地下室、地下车库、明挖法地铁和通道;厨房、厕浴间、楼板、阳台、非外露的屋面;可用于立面防水和阴阳角、管根等细部附加防水层,以及防水层收头的密封;游泳池、人造喷泉、水池、水渠的防水;停车场、广场顶板的防水。
产品执行标准
执行标准:JC/T 864-2008《聚合物乳液建筑防水涂料》
环保标准:JC 1066-2008《建筑防水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》
产品特点:
(1)单组份、冷施工,操作方便好施工。
(2)拉伸强度大,延伸率高,弹性好,耐高、低温性能好,对基层收缩、开裂、变形的适应性强。
(3)粘结力强,在符合要求的各种基面上不需要涂刷基层处理剂。
(4)涂层干燥成膜后,耐水浸蚀、耐腐蚀、耐霉变、耐疲劳。
(5)环保性能好,不含苯、煤焦油成分,施工时无需另加溶剂。
施工注意事项:
(1)水性聚氨酯在施工中出现气泡、气孔等问题。有可能是材料搅拌方式及搅拌时间未使材料拌合均匀;使用时,切勿在产品中掺入水分或其他材料;
(2)涂料不宜一次涂太厚,应分多遍涂刷,避免太厚产生开裂;
(3)涂层完全干燥后(≥24h)即可做避水试验,避水试验时间≥48h;
(4)加铺胎体增强材料,一般应在第二道涂层进行粘贴;
(5)严禁在5℃以下或下雪冰冻天气施工,在涂膜实干前,不得在涂层上进行其他作业,以免破坏防护层,影响防水效果;
(6)为保证防水效果,建议本涂料每平方米用量在2.5kg以上(涂膜厚度1.5mm-2.0mm)。
施工后涂层养护:
(1)施工人员应穿软质胶底鞋,严禁穿带钉的硬底鞋。在施工过程中,严禁非本工序人员进入现场。
(2)夏季外裸露基面施工时,未防止地表温度过高导致涂层过早干燥产生开裂、起皮等问题,建议早晚时间段进行施工。
(3)交叉作业时注意防水层现场保护,必须严格保证不得破坏防水涂膜层,避免影响防水效果。
(4)在闭水实验完成,排干水的24小时后方可在其面上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。
产品的运输与贮存:
(1)运输和贮存:应保存在通风干燥的室内,避免阳光直接照射、禁止暴晒,防止碰撞挤压、注意通风,贮存温度不应低于0℃。
(2)在正常贮存运输条件下,封闭状态中贮存期限至少为6个月。超过贮存期,可按本标准规定项目进行检验,结果符合要求仍可使用。